议罪
出声的是廷尉张汤,张汤手持玉笏,稳步出列,来到殿中,躬身行礼:
“依《汉律》:‘失期,法皆斩’;‘将不固守,弃军而北,当斩’;‘亡失士卒过多,当斩’。合骑侯公孙敖,受命策应骠骑将军西征,非独领偏师游击,乃负有会师合击之重任。其罪有三。。。”
张汤的语气愈发冷厉:
“其一,受命出塞,未能如期抵达会师之地,延误军机二十余日,致使骠骑将军孤军深入,独面强敌,此谓‘失期’。”
“其二,未遇大敌,未遭强攻,先自溃乱于沙漠之中,士卒亡失近半,器械辎重丢弃殆尽,此谓‘亡失过多’。”
“其三,丧师辱国,挫伤军威,使朝廷颜面受损,使新附之胡轻视汉军,其行近乎‘弃军’。”
“三罪并论,按律,当处以极刑。。。腰斩弃市,以正军法,以儆效尤!”
张汤的话字字诛心,毫不留情,根本不提公孙敖有任何功绩或苦劳,也不提沙漠行军的客观困难。只论法,不论情,不论人,在他的逻辑里,法就是法,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
殿中许多武将,包括卫青,脸色都微微一变,腰斩弃市,这是对败军之将最严厉的处罚之一,不仅要死,而且要死得毫无尊严,曝尸街头,以警示世人。
张汤这一开口,就直接把处置推到了最严厉的档次,公孙弘等文官则大多面无表情,或微微颔首,显然认为张汤所言于法有据,无可辩驳。
廷尉府本就是掌管刑律的机构,张汤身为廷尉,依法论罪,是其本职,谁也挑不出毛病。
卫青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没有出声,只是将目光垂下,盯着手中的玉笏,手背上青筋隐现。他与公孙敖是生死之交,若无公孙敖当年冒死相救,他卫青早已死于馆陶公主之手,也就不会有现在的卫青。
自古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这也是卫青为何一如既往的提携公孙敖的主要原因。
但张汤所言,句句是国法军纪,于法有据,于理有据,他若此时出言相保,不仅难以回天,更可能将自己也卷入是非,甚至让皇帝心生芥蒂,认为他卫青结党营私,以私废公。
刘彻不置可否,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目光转向文官之首:“丞相以为如何?”
公孙弘缓缓出列,动作有些迟缓,看上去老态龙钟,但开口时思路却异常清晰:“陛下,廷尉所言,乃据国法,老臣并无异议,军国大事,法度为先。公孙敖丧师辱国,其罪当究,无可辩驳。”
公孙弘先肯定了张汤的意见,以示自己并非要为公孙敖开脱,然后话锋一转:“然。。。老臣斗胆,请陛下稍缓雷霆之怒,容老臣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