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拾捌、夜半的暴食
参拾捌、夜半的暴食
这是发生在我就读国中时,至今令我难忘的恐怖T验,也自那一次之後,我无论如何都不会留长自己的指甲。
犹如强迫症患者,对自身作品有着近乎病态坚持的艺术家,我总会无时无刻修剪那即使只超过手指不到几公厘的蛋白质组织。
那是我第二次与远房亲戚碰面的日子。
老实说,我还真的对他们没有任何印象,我想各位都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亲族吧?
记得双亲提及过去我跟他们曾有过交集,听说是在一场亲戚的婚宴上。只是那时候我才五岁,是认为哪种饮料b较好喝b起记住那一张张既陌生,即使遗忘也没有关系的脸孔来得重要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