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毫不犹豫的奔赴
C公司的工作,比我想象中的还多、还复杂。
首先,原来的法务部部长李固被调到其他部门工作,而法务部老员工只剩下两名。
我上任不久就到他们所在地当面见过。这两人都比我年轻,但一个充满“老江湖”的气质,做事粗糙、散漫、不认真,一个是直接躺平,甚至在我说她对合同审核不严时,还以“过来人”的身份顶着答:“你在C公司待久就知道了,法务认真也改变不了什么的。”
这和在律所跟着精英型律师师父训练过多年,又在魔都金融圈拼过几年,工作以来一直秉承负责、专业、高效处理每个任务的我,可以说是格格不入。
于是,在新人招聘到位前,法务相关所有事务,我要么亲力亲为、要么严格把关审查,整个神经都绷得很紧,一刻不敢放松。
事实证明,我的认真与细致是很重要的。
C公司在被国资控股前,是民营企业,存在诸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难免有人借着原本松懈的合同审批流程,通过些不甚合理的协议。
这些合同,有些是实体就存在重大问题。比如有一份合同,标的额过亿,是公司与某电子公司签订的《批发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智能扫地机器人及A品牌电脑。这些产品与公司主要产品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也不存在这么高额的需求,我联系了经办人询问合同背景,其称系代客户采购,款项由客户支付,我司只赚取转手费用。
我问了几个问题:(1)我司此中转贸易资质;(2)客户既然自己付款,为什么不自己签约,非要经过我司;(3)假如客户没付款,我司作为合同相对人,要给电子公司付款高达1亿多,怎么办?经办人未给予明确答复,只说不知情、再了解。于是我将合同退回请经办人补充相关信息,但之后经办人再也没有提交该合同。
还有些合同,是程序存在重大问题,导致实体也很可能存在问题。比如某次工程部一下提交了几十份纸质合同,要求我在纸质审批单上签字,我查阅所有合同后发现:(1)所有合同都是倒签,金额有大有小,大量合同涉及工程都已完工才来走程序;(2)合同的内容质量较差,诸多条款对我司不利,比如验收程序不明确、保质期未满就退还质保金等;(3)我司所有合同都要走线上系统审批,唯此合同豁免,但经询问并未有正式豁免走线上系统审批的程序。
于是我:(1)拒绝在纸质审批单上倒签;(2)修改了所有工程类合同范本;(3)要求以后工程部合同也都要上系统审批,且需依工程相关制度,在分阶段金额范围内做好相应询价或招标程序。
还有诸如某部门提交了政府补贴申请咨询服务合同,结果另一个部门提出合同里约定的补贴早就申请到了,今年法再申请。诸如此类,反映出公司管理混乱的问题。
合同只是法律事务的一部分,我同时还要招聘新人组建部门、制定规章制度(不一定都是法务范围,比如法务部不负责公司印章管理,但因为原来印章管理制度不规范,导致公司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又没有人可以梳理出来这项制度,身为制度专家又爱操心的我,只能在和领导报告以上风险时顺便领命负责),处理诸多诉讼、纠纷,配合处理重大非诉项目的谈判等等。
千头万绪,我都在很短时间内熟悉、整理清楚,并做了整个部门的管理和工作规划,向领导汇报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