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霸文里的早死炮灰(18)
江夏目光落在第一行目录上,兴趣立即上来了。
“官民同罪,减少土地税,开设学堂,取消限步令,更改刑罚力度……”
再往后详细看,一条条,一件件,都写在了江夏的心坎上。
这样一份完整的法条,不可能用三天就写出来,作者一定耗费了巨大的心血,也许从后夏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这个法条就开始写了。
江夏一页一页看完,翻到了最后一页,上面的落款是山河省大坝县村村妇李行治。
真是稀奇,如此之人,竟然不是出身世家,倒叫人更想放心用起来。
她笑了一下:“律法部现在缺人,把她叫来吧,问她月薪五两,愿不愿意来干活。”
江夏一句话,旁边的儒生脸就红了,他也不认识江夏,但是他看过里面的律法。
最让他觉得荒谬的是,这个叫李行治的无知村妇,居然说犯了仠罪的男人应该被阉割并且被广而告之。
江夏现在觉得李行治能入律法部,那不就是认可李行治写的东西吗?
儒生道:“姑娘,李行治不过一村妇,如何能入律法部?而且她写的东西也是狗屁不通,如何值得五两银子的月例?”
之前大夏朝的县令,月薪也不过三两半的银子,一个村妇,如何能比县令的薪资还高?况且李行治不过一怀有私怨的妇人。
江夏:“那你说说,她哪里写得狗屁不通?”
江夏私以为,李行治已经足够客观冷静地定量每一种罪行的应该获得的刑罚。
“她怀有私怨,认为犯了仠罪的男人应当被阉割,这有悖祖训,刑罚过于严苛。”
江夏笑了:“那依你看,应该如何量刑,才不算怀有私怨?”
儒生最听不得的就是这个,一说看法,他的看法就可多了:“大夏朝对仠罪之人是罚银三钱,勒令其娶受害女子为妻,我以为这个已经足够严厉,也能保护受害女子的名声和性命,不再添伤亡,还能成全一桩婚姻。这才是最适合的法度。”
江夏听得津津有味。
瞧,其实这个儒生什么都懂,他提到了名声,也提到了女子的性命,说明他知道在大夏朝,一个被冠以莫须有的“失贞”罪的女子,只有被逼死一个下场。
但对此,他却觉得阉割犯人的刑罚太过残酷,反而认为应该把受害者和凶手绑在一起度过余生才是对凶手最合适的“惩罚”,还能拯救这个女人的性命。
多么……令人感慨的同性情谊,哪怕素不相识,也要上前为罪犯说话呢。
江夏微微叹息,招手让侍卫把他带走,唇角微微弯了一下。
“既然你觉得如此最好,那就自己体验一下吧。”
江夏说:“把他和唐瑞关到一起。”
她看这个书生,也是唇红齿白呢。
江夏笑了一下:“我绝对会按大夏朝的律法办法,包你满意。”
书生心中升起巨大的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