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节
第264节
而另外俩人,看起来一主一仆,那主子年轻俊郎,衣著华贵,仆人年纪稍大,身材壮硕,一看就是练家子。 ――不像是猎户,更像是把狩猎当成游戏的公子哥儿。 等他们靠近了,马瘸子看著马腿中箭倒地的马儿在地上痛苦挣扎,强忍心头愤怒,再次诉说他们这是他的马儿,并非野兽,乃是曾经与他一同在漠北守卫边疆的同伴儿,还请他们另寻猎物。 可谁知那年轻人听了,好像更兴奋了,直说这辈子山珍海味吃遍了,还没吃过边关战马的肉。 当即拉弓放箭,把马瘸子的马射杀了去。 马瘸子怒火中烧,再也忍不住,冲上前去,可还没等他靠近,就被那仆人一巴掌扇飞,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已是下午。 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的血,还有一具被剥了皮的马尸,熊熊燃烧的篝火,穿在树杈上被炽烤得嗤嗤作响的肉块儿,以及三条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身影。 迷迷糊糊间,他听见那年轻人说,“――劲道!” 反应过来,马瘸子瞠目欲裂! 对方却问他,要不要也来点儿! 马瘸子疯了,挣扎爬起神身,双眼布满血丝,拿著割药的镰刀就冲上去! 那仨却哈哈大笑,直接上了马,像是捉弄一般,等著马瘸子追,又骑著马跑远一点,马瘸子追上来了,他们又跑远点。 大黄山上,马瘸子歇斯底里的怒吼声,和那仨人哈哈大笑声交织在一起。 还听那年轻人说,狩了好几年的猎,今儿还是第一次被人当成猎物追杀,新奇!当真新奇! 后来,马瘸子跑累了,几欲昏迷,他们还拉弓放箭,射向马瘸子身上不致命的部位,让他清醒,让他继续去追。 直到玩儿够了,仨人方才骑马,扬长而去! 离去之前,那年轻人拉弓射箭,就要结束了马瘸子的命,也结束这场闹剧。 可好在马瘸子脚下一颠,摔了个跟斗,方才躲过致命一箭,最后一瘸一拐,回了城里。 这会儿,他好似疯魔。 满脑子都是那仨人! 满脑子都是入骨之恨! 恨不能生啖其肉,活饮其血! 但这凡人,终究是凡人呐。 马瘸子本就年事已高,加上先前被一巴掌打晕,又见了自个儿的马儿被人吃了,更是被遛狗一般遛了好久,再加上那遍体鳞伤。 撑到回家,失血过多加精疲力竭之下,终是倒下去了。 一命呜呼。 可这人死了。 恨却难消! 马瘸子想不明白啊! 自个儿一辈子没干什么缺德事儿,反而征战多年,和他的马儿一起保家卫国,最后更是一条腿永远留在了漠北边关! 这一回来,没成为英雄也就罢了,穷困潦倒也就罢了,但为何还要被他所守护的人们这般伤害?连那陪了他后半生岁月的马儿,也被活活剐了皮烤来吃了。 如何甘心? 如何甘心呐! 于是,执念不消,化作怨鬼,狰狞世上! 【六品灵愿】 【生啖其肉】 【时限∶三日】 【事毕有赏】第232章 坟头见鬼,妖风捉人 不归陵上。 石头抱著块好大的肉干儿,安安静静地啃著。 ――自从修行天罡无量以外,他本就恐怖的食量再度暴涨,一天得吃个八九顿才能堪堪抵挡饥饿。 在他一旁,一桩长桌上摆满了黄纸和竹条,还有一小迭朱砂和一盘墨。 石头就那样盯著自个儿的老爷,在桌前忙忙碌碌,最后扎出一个纸人儿。 “石头,你在这儿待著,我出去一趟。”把纸人儿做好以后,余琛嘱咐了石头一句,出了门儿。 石头没问他去干啥,只是一口应下,然后把桌上的黄纸竹条都收拾了。 安安静静地在山上等。 可这随著夜色越来越深,很快就过了二更天。 石头突然听到外边有动静,推门出去一看。 要说这憨厚汉子,的确是听话,但也仅是听话。 ――先前虽然殡葬司的人提醒过余琛,让他晚上二更天后千万别出门儿。 但余琛晓得人鬼殊途,压根儿就不信什么闹鬼的事儿。 更何况就算是真闹鬼,那还保不准是鬼吓他还是他吓鬼呢! 所以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当回事儿。 自然也没特意提醒石头。 既然余琛没说,石头也不晓得。 就在这夜半三更天,出了门。 而后,只听一声“鬼啊”的喊叫,便再也没了声儿。 京城里边儿。 余琛先是去了那青瓦街一霸的赵大眼的家里。 ――这人也是马瘸子的走马灯里遇见的杀了他马的仨人中,马瘸子唯一认得的。 赵大眼家里,几个破皮无赖正在喝酒打牌。 余琛并没有找到赵大眼,但很轻易就从那几个泼皮无赖嘴里得到了赵大眼的去向。 且说这赵大眼啊,出生贫苦,但好勇斗狠,很快就在青瓦街纠结了一堆泼皮,成立了一个地下帮派,平日里欺男霸女,飞扬跋扈。 倒也聚拢了不少钱财。 正当他沾沾自喜时,却因为一句话得罪了人,被弄瞎了一只眼睛,毫无还手之力。 从那会儿赵大眼就明白了过来了。 他在这青瓦街或许算个人物,欺负欺负那些老实巴交的百姓。 但出了青瓦街,啥都不是! 所以赵大眼开始向在打点关系,结交人脉。 而而那些大人物都精得跟鬼一样,莫说打好关系,平日里就是面儿都不是他们这些人能见到的。 但这难不倒赵大眼。 结交不到那些大人物,可以结交他们的娃啊! 那些个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又没啥心眼儿,好接近得很! 这不,在赵大眼有心之下,他和那吉安坊的坊总唐宏洲的儿子唐哲勾搭上了。 京城分内,外,皇三城,外城又分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四方城,而每一座城里又有数不清的街巷,倘若是由朝廷统一管理,未免太过繁重。 所以先帝时期,便出现了没有一种官品的职位――坊总,也成坊长。 四大外城,十街为一坊,坊总则为这十街之首,有官府衙门钦点,也有街坊邻里推举,虽无官品,但在平头老百姓也是大人物了。 而青瓦街,就是属于吉安坊里最偏的一条街。 赵大眼能和那坊总之子扯上关系,还是相当有本事儿的。 总而言之,这段时间,赵大眼就啥也没干,一天到晚带著唐哲吃喝玩乐。 唐哲喜欢狩猎,他们就白天跑外边儿山上去射杀野兽,就地烤来吃了;唐哲喜欢喝酒赏舞,赵大眼就带著他上洛水花船,请他喝酒听曲儿。 而今儿晚上,依旧如此。 赵大眼下午回来打了一转后,就带著钱财出门儿去了,听说是要去花船上听曲儿。 还给他那些弟兄透露,唐哲已经说服他爹,把一个大活儿交给自个儿来做! 所以这些弟兄都在家里好好待著,等他好消息呢! 而得了消息后,余琛转身去了洛水。 这洛水作为京城的一道盛景,号称不夜之河的洛水哪怕是三更半夜也是灯火通明。 一艘艘大小不一的花船上,灯火如繁星皓月,光华璀璨,流光溢彩,热闹得很! 宛转悠扬的琴瑟声从船上洒落,回荡不绝,透过那船窗,还能看见里边儿轻纱单薄的舞女舞姿妖娆,诱人得紧! 余琛站在岸边儿,一只只纸鹤在他手里放飞,盘旋高天。 将这一片的洛水支流,数百花船,尽收眼底。 那甲板上饮酒作乐,觥筹交错的人影儿,一个个都映入眼帘。 找了半个时辰。 天上飞鸟不见,地上余琛睁眼。 ――找到了。 此时此刻,一艘花船甲板上。 雕花的圆木桌前,围绕这几个年轻的公子哥儿,穿金戴银,衣袍华贵,一看就是富贵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