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第36节
“可双拳难敌四手,老实本分的张三儿怎会是这仨泼皮恶霸的对手,被硬生生打死了去,扔下渭水河里,当真凄惨!” “可即便如此,不知他们在衙门找了什么关系,还是只被关了一天,就放出来,大摇大摆,简直让人又恨又怕!” “然后,你们猜怎么著?” “嘿!这人在做,天在看,衙门管不了的事儿,自然是有人能管!” “且说前晚,那仨人渣恶霸在华清楼喊了风尘女子回家,却未曾意识到,报应,来了!” “只看月黑风高,身穿黑衣,脸戴鬼面的摘头鬼破门而入,宛如拎小鸡崽儿般将仨恶霸捉到张氏灵堂,迫使其跪在那可怜张氏遗像前,摘下头颅,以血写下忏悔之言。” “——吾等三人,罪该万死!” “啪!” 讲罢,醒木一拍,摄人心魄! 这离奇而诡谲的桥段一出,立刻脍炙人口,不少没关注季家三兄弟案子的百姓也听闻了去。 久而久之,“摘头鬼”这个称呼也在渭水传开来,成了这个贫瘠的城镇的诡秘传说之一。 只有一少部分人,听了这故事后,心头打鼓。 ——那些见过余琛森罗鬼脸模样的人。 比如城南正青帮的谢青和一众江湖客,听那说书人描述那摘头鬼的模样,他们立刻反应过来,这不就是那位打死了大虫的前辈么? 当即,谢青将所有参加了那次讨伐大虫事件的江湖客聚在一起,下令封死了嘴巴,不得泄露半点儿! 而除此以外,便是那旱桥集市杀猪的李二了。 他虽然没有听说书的爱好,但集市里那么多人,来来往往之间你一句我一句,自然将整个案子的概貌描述了出来。 当即,吓得已经“从良”的李二整个人抖如筛糠,脸色煞白,就差尿裤子了咧! ——黑衣黑面,鬼脸面具?这不正是先前替孙老太要钱的面具人吗? 脊背生寒,一阵后怕! 从此更是对任何人都谦逊有礼,丝毫不敢再犯! 他李二,可不想脑袋也被那摘头鬼给拧下来! 这两天,因为季家三兄弟的案子,整个渭水闹得沸沸扬扬。 但作为一切的始作俑者的余琛,却在清风陵上岁月静好。 若不是今儿一早,搬尸人把张氏的尸首也搬上来与张三儿葬在一起时跟他说起城里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余琛恐怕还不知晓自己那一晚的所作所为已经传遍了整个渭水,也不知道自个儿得了个“摘头鬼”的名儿。 他想的很简单。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才是对的。 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受后果。 既然季家三兄弟做了错事,那就要付出代价。 大抵是因为当这看坟人见惯了各种奇形怪状的尸体,所以第一次摘去人的性命后,余琛没有感到任何不适。 反而,念头通达,神清气爽。 下午,搬尸人走了,余琛去给张氏夫妇的坟头上了柱香。 他盯著墓碑,看了很久。 心头却是有些疑惑。 ——按理来说,被百般侮辱后上吊自尽的张氏,比起张三儿来说,应当是有更深的怨气,更无法瞑目的理由才对。 但那晚把季家三兄弟带去张氏灵堂前的时候,却没有见到她的鬼魂,也并没有看到她的遗愿。 这是为何? 难不成,只有刚死去不久的死者,才能在度人经里形成遗愿? 毕竟他这些日子完成的遗愿,似乎每一个死者死去的时间,都不太长。 余琛心头犯嘀咕。 但他也能只是猜测而已,具体如何,还有待验证。 等香蜡燃完,已是黄昏,余琛回到土屋里,吃过晚饭,从怀里取出一个三寸高的稻草娃娃。 ——这先前杀了那季家三兄弟的一晚回到清风陵后,张三儿的八品凡愿完成,度人经给与的好处。 唤作,托身娃娃。 当时看到这粗糙又简陋的稻草娃娃时,余琛还了愣了一愣,心说这可是八品凡愿的好处,怎么就一个看起来破烂不堪的稻草人? 直到他从度人经中了解了所谓托身娃娃的作用后,方才倒吸一口凉气! 这并非一个用来攻伐的道具,而是拿来保命的玩意儿。 ——在这娃娃上滴上血,娃娃便能替滴血者承受一次致命的伤害! 无论是五马分尸也好,还是人头落地也好,虽然只有一次,但不管多么严重的伤害,都能被著托身娃娃所承受! 这要是用得好的话,这简直就相当于多了一条命啊! 明悟过来以后,余琛珍而重之地将这稻草娃娃收起,甚为满意。第37章 荒土焦尸,财帛动人 年关将至,渭水大大小小的事儿一箩筐,但日子还得一天天地过。 无论是季家三兄弟的死也好,还是渭水总捕肖子华被罢职也好,对于诸多百姓来说是极好的谈资,但却也代替不了茶米油盐。 至于林一这边,离那季家三兄弟人头落地的案子,已经过去了三天,但关于那被称作“摘头鬼”的神秘人的消息,却一点儿都是没有。 甚至,百姓之间还传出传闻,说那压根儿就不是人,而是行走于黑暗之间的鬼魂,专门儿惩戒那些逃脱了律法制裁的穷凶极恶之徒。 至于其他,无人知晓。 今儿,又是一个纷飞的大雪天。 搬尸人嘴里哼著不知名的调儿,拉著板车,上了清风陵。 而那板车上的尸体,浑身烧得焦黑,卷曲成一团,哪儿还看得出半点儿人样? 上了山,搬尸人朝正在扫雪的余琛打了个招呼,便开始挖起坑来。 余琛在他背后瞥了一眼那尸首,眉头轻皱。 这板车上的尸首虽然烧得焦黑,早已认不出模样,但看那骨骼壮硕,应当是个男子。 搬尸人见状,还以为是余琛被这惨状吓著了,恶趣味道:“看坟的,这就受不了了?也得亏你没看见前几天那季家三兄弟的尸首,否则还不直接把隔夜饭都吐出去! 你是不知道,那三具尸体,硬生生被摘下了脑袋,捧在手里,跪在风雪中,那模样……啧啧。” 仿佛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儿一般,搬尸人赞叹两声,才发现自己反应不太对,打著哈哈敷衍过去了。 季家三兄弟,虽然住在旱桥,但稍微了解一些的人都晓得,他们的某个亲戚是城南黑水帮的大人物,所以哪怕是死了,也能花钱埋进那明月陵里,而不会葬在这乱葬岗一般的清风陵。 余琛听罢,表面儿上露出庆幸之色,但心底却是嘀咕。 你说季家三兄弟的尸首? 那我可就太熟了? 我干的呀! 闲谈之间,搬尸人一边挖坑,一边抱怨:“这渭水,越来越乱了,前两天才出了个神秘的摘头客,今儿又在城南发现了这么一具惨死的尸首,伱看这烧得怕是连他亲娘都认不出了,多半又是那群江湖恶客干的,造孽哦!” 城南的事儿,衙门难管。 这是整个渭水几乎公认的情况。 每一年,渭水的人命案子,八成都在城南发生;而这八成里,又有八成都成了无头悬案,找不到凶手。 眼下看起来,大抵也是一样了。 毕竟那城南帮派林立,流血斗争几乎天天都在发生,死人,不稀奇。 埋下了尸首,搬尸人挥了挥手,拖著板车儿下了山。 余琛待他走后,朝那新的坟头招了招手,便有一道幽魂从雪土里走出来,跟著他进了屋。 风雪里,少年看坟人在前,无法瞑目的鬼魂亦步亦趋紧随其后,这一幕像极了那传说中的阴间来使,带领无法安息的灵魂前往冥土。 进了屋,照旧紧闭门窗。 余琛取出度人经卷,将这烧得黝黑的凄惨鬼魂,摄了进入。 金光大放之间,走马灯一幕幕在余琛眼前闪过。 这走马灯的主人,也就是那具焦尸名叫王海,是一个靠力气吃饭的挑夫,每天靠自个儿卖力气帮人挑抬,来养家糊口。 他家里,有一个因为得病而干不得重活儿的妻子,还有一个年仅三岁的小丫头,以及一个整天只能躺在炕上的八旬老母。 一家四口,全指著他一个人吃饭。 虽说如此这般,基本能过日子,养活一大家子人,但王海心头却焦虑得很呐! 这整个家的一切,都压在他身上,而他挣的银子,也不过足够支撑日常开支而已。 攒不下一点儿钱。 这也就意味著,倘若他出了任何意外,哪怕是染上风寒歇两天,家里妻儿老母都得饿肚子。 他能不愁的? 但幸亏老天有眼,事情的转机,大概大概半个月前。 那个时候,渭水发生了两件大事儿——王家老爷子重金悬赏噬人大虫的消息传得火热的时候,州府的金阳商会也途经渭水,中途因为雪崩折损了人手,只得在渭水招募护卫和挑夫。 这两件事儿,都是赚快钱的法子。 前者,是属于那些刀口舔血的练家子的,后者却是属于王海这样空有一身力气的普通人。 于是,在正青帮和余琛准备著去猎杀大虫的时候,王海和一众挑夫跟著金阳商会去了。 兴许是机缘巧合,又兴许是机会来了。 总之,在护送商会的途中,金阳商队遭遇了狼群,又折损了好些人手。 在与狼群的追逃中,王海仗著身强力壮,机灵敏捷,拼著老命,救了金阳商会的一个执事。